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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2017年经开区企业和个人社保征缴比例
信件内容: 请问2017年经开区企业和个人社保征缴比例具体是多少?单位说工伤险可以全部由单位缴纳或者全部由个人缴纳,现要全部由个人来缴纳,社保局今年是不是有这个规定?
留言时间: 2017-08-25
回复时间: 2017-08-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常州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27%,其中单位19%,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10%+5元/人/月,其中单位8%,个人2%+5元/人/月; 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自2017年4月1日起常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8%。 自2015年10月份开始,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实施行业差别费率,基准费率按风险大小划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4%、1.5%、1.6%、2.0%、2.1%、2.2%。执行费率根据各单位的工伤发生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综上所述,单位需五险一起征缴,其中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费用。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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