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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工伤保险
信件标题: 工伤费用报销问题
信件内容: 一月前工伤(已认定),前期门诊费用如报销后,后期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还是等治疗后一起报?
留言时间: 2017-08-25
回复时间: 2017-08-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在单位正常为其征缴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如已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可等《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直接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报告书》如有等级,后期,可携带材料至工伤保险窗口报销: 工伤医疗待遇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填写《常州市职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并携带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交通事故还需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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