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信件内容: | 村里通知要我交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23800元,说交完后退回个人部分?可是我已经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了,能交吗?就算交了,退休后怎么结算? |
留言时间: | 2017-08-26 |
回复时间: | 2017-08-2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8月29日电话回访,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