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失业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
信件内容: | 我老婆之前在镇江工作期间中,交了养老保险9个月,后来来常州找了一份工作,此时这个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在这家单位工作了15个月,后来由于怀孕了就辞职在家待产,现在孩子于8月12号出生了。请问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
留言时间: | 2017-08-29 |
回复时间: | 2017-08-3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您怀孕后辞职了,那您生育当月是没有单位征缴生育保险的状态的,不符合生育报销条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可享受生育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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