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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缴费扣款问题
信件内容: 我现在的省医保卡是社区帮忙办理的。当时扣款是在另外一张交行卡上(当时社区让单独办这张卡扣款)。我收到12333短信,让到省社保卡对应的银行办理缴费。那么是不是我之前的那张缴费卡不能再做扣款用了?是必须换到省社保卡对应银行缴费吗?
留言时间: 2017-08-30
回复时间: 2017-08-3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2018年度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550元/人,“未成年居民”220元/人。 2018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及就医都将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保卡”)。 已参保并领取省保卡的居民,到省保卡相应的合作银行柜面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按缴费标准存足保费; 已参保但尚未领取省保卡的居民,请携居民身份证,尽快至就近的省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领取省保卡后到相应银行办妥金融功能激活并存足保费; 已领取省保卡,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应尽快到户籍(居住证)所在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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