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男职工报销不了生育报销
信件内容: 我在常州缴纳的社保。我老婆没有工作也没有缴纳社保。我们都是外地户口。后来在外地医院生的小孩(不在但是现在需要户籍户籍所在地,也不在常州)。我老婆在户籍所在地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现在想在常州通过我来进行生育报销。所在地开具未参保证明。很明显户籍所在地是不会开具未参保证明的。因为她确认缴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那我不就报销不了了吗?如果是在老家的新农合报销才能报销1000.如果通过我来报销可以报销3000多。为什么不允许我报销?为什么会有这种政策!
留言时间: 2017-09-01
回复时间: 2017-09-0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请您结合您的情况,如您妻子农保上符合报销,则男方就不重复享受生育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