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养老保险比例调整政策文件 |
信件内容: | 2016/9/1 常州养老保险调整:20% → 19%。(政策规定执行自2016/5/1起) 这个比例的调整是否有相关政策邮件,如有是否可以发个邮件到我邮箱呢? 十分感谢,期待您的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7-09-05 |
回复时间: | 2017-09-0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由于QQ邮箱发送不了,您可通过以下网址查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3号)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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