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生育津贴报销 |
信件内容: | 生产时发现公司的社会养老保险已停缴3个月,但是生育保险一直缴纳,这种情况可以还享受生育津贴报销吗? |
留言时间: | 2017-09-06 |
回复时间: | 2017-09-0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建议联系生育报销窗口: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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