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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男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
信件内容: 女方在医院生育,医疗费用怎么算的报销女职工的一半的待遇? 若男职工报销生育费,三甲医院费用花费9000元,9000-2100后 再乘以45%?可报销5205? 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9-08
回复时间: 2017-09-0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男方报销女职工住院医疗费与产前检查费用的50%。 其中女职工住院医疗费: 产时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4200元以内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这个凭《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 如您对于报销有异议的,建议联系生育报销窗口: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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