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被精简职工再次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 |
信件内容: | 我是1958年8月参加工作,在1961年9月响应国家号召办理企业下放职工手续,1976年再次参加工作至2000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但第一次参加工作的工龄没有计算到我的退休工资中,根据中劳薪字第31号 颁布时间:1964.01.21 文件中认为 被精简职工再次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知溧阳可否办理补计算手续。 |
留言时间: | 2017-09-08 |
回复时间: | 2017-09-1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如有异议,建议与溧阳养老处联系:87269665/8726967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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