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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失业女职工申请条件以及生育报销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 我2014年-2016年在南京交五险累积22个月,后来转入常州,不知道是否已落入常州?也不知之前的生育是否已经作废? 我在常州于2016年-2017年6月累计缴费9个月五险,5月底因为身体不适离职,这时我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最近我把户口从老家迁回来了,准备交2018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办理了就业失业创业证,我预产期在下年1月份,我想问我能否申请失业女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生育时可否报销? 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9-12
回复时间: 2017-09-1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已于9月12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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