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医保手续问题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本人为退休职工, 职工医疗保险享有高血压门诊补助,8月份突患急性白血病住院治疗,咨询以下问题:一是急性白血病为大病,门诊补助还需要办理手续么?住院期间治疗自付部分金额较高,自付部分医保补助如何办理?二是在医院治疗期间已经办理特殊用血手续,后期如需住院治疗还需在办理特殊用血手续么?他本人不知道病情,如需办理手续,子女可代办么?12333打不通,期待你们的回复! |
留言时间: | 2017-09-13 |
回复时间: | 2017-09-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白血病可享受门诊大病政策:大病门诊补助费用结算的起付标准为800元/年,起付标准以下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费用,在职90%,退休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6%,白血病最高限额8000元。 参保人员患以上病种,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需要在门诊进行治疗的患者,可到确诊医院的医保办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审批表》,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将审批表定期汇总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后,在选定定点医院就诊刷卡即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建议先在常州市社保中心(局前街28号)申领表格,再至您需要治疗的医院写治疗方案签字。后期发生的费用可直接刷卡在医院报销。 至于您提到的特殊用血手续,社保没有要求办理,建议具体咨询医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