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原单位拒绝开证明 |
信件内容: | 三个月前于原单位离职,新单位需要原单位开具未修年假。婚假证明。原单位人事说拒绝给一切离职人员开具证明~请问这个可行吗?我们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
留言时间: | 2017-09-19 |
回复时间: | 2017-09-1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原则上单位没有义务开具,如有特殊情况,建议您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