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个人缴纳社保及档案问题 |
信件内容: | 情况说明:户口是武进的,单位不给交社保。 咨询问题:1.个人缴纳社保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去哪里办理? 2.档案在常州市,是不是需要转档案到武进区? 3.如需转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4.社保缴费是通过银行卡扣费吗?需要提前办哪个银行的卡吗? |
留言时间: | 2017-09-20 |
回复时间: | 2017-09-2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还应承担对劳动者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以现金方式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费或用人单位采取由劳动者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做法,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武进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创业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每月20日之前)。由武进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档案介绍信至常州调取档案。自由职业者缴费是委托在银行卡上每月代扣的。具体联系武进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武南路518号。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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