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医保补交 |
信件内容: | 2011年9月到2013年5月连续缴纳医保21个月,辞职后到新单位2013年10月才续交上医保,想问下现在还能补交2013年中间断了的医保吗,如能交该怎样补交? |
留言时间: | 2017-09-20 |
回复时间: | 2017-09-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医疗保险中间中断部分不用补缴,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医保可至退休时,年限不足可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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