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长兴楼大饭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7年7月19号到长兴楼任收银员一职,于8月21日上最后一天班离职,七月的工资已结清,八月的工资于九月20日发放,只发了1300,之后同事告诉我是扣了我一张发票的钱250元,但是在我工作期间从来没听说过,也没有罚款单要我签字,在我离职后就可以无故扣个帽子给我吗?我想要看工资单现在单位也不理睬我
留言时间: 2017-09-21
回复时间: 2017-09-2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对单位的做法有异议的,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