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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常州创业补贴
信件内容: 关于印发《常州市区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文件  常人社发〔2016〕164   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区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  的通知  我想问下这个政策里的一次性开业补贴的所需资料里有个创业培训合格证,这个创业培训需要参加哪个部门组织的培训,如何参加,有相关咨询电话吗,打了12333,说不清楚这个问题,我是常州新北区的
留言时间: 2017-09-25
回复时间: 2017-09-2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一、申报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通过创业培训(SYB)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和1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填写《常州市区一次性开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补贴分两阶段申请: (1)正常经营满3个月: ①创业者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 ②创业培训合格证; ③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纳税凭证(未达到起征点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正常经营满1年: ①创业者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纳税凭证(未达到起征点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拨付 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上述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的审核材料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按规定拨付资金。 经办部门:常州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107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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