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没到退休年龄去世,社保问题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的丈人是自费交的常州社保,户籍是安徽合肥的,因为去年患了恶性淋巴瘤,他让我问一下如果他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社保怎么处理,户口是安徽的,在常州自费交的社保,谢谢,希望详细一点,谢谢 麻烦发到我的qq邮箱,可以吗,598408033@qq.com |
留言时间: | 2017-09-28 |
回复时间: | 2017-09-2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1)离退休人员以及缴费年限(含视同)满15年的参保人员死亡,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缴费年限(含视同)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以及退职、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死亡,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2)缴费年限(含视同)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以及退职、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死亡,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6000丧葬费是养老基金出,16000是从他个人养老账户支出,如果支出后,他个人养老账户还有余额的话,家属可以继承;如果他个人养老账户不足16000,我们养老基金会给予补足。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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