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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咨询生育金相关
信件内容: 请问生育时缴纳的社保没有满10个月能领取相关的生育津贴吗,如果可以请问具体的领取程序是什么样的?
留言时间: 2017-09-30
回复时间: 2017-10-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您报销生育津贴必须要符合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如未满10个月的,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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