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特殊用血规定 |
信件内容: | 父亲因急性粒细胞白血病,8月入住二院治疗未见效,9月入住一院血液科,第一次治疗于9月18日已出院,费用也已结清,其中用血费用近1万,全部自费支付,因父母年纪大了,搞不清具体手续,未及时办理特殊用血手续,(现在相关手续已经提交一院医保办,医保办的意思,享受特殊用血政策,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开始,前面的都不能),9月25日复查时门诊又用血,按照大病补助的。9月26日又入住一院治疗。 白血病治疗费用非常高,父母年纪大了,有时也不是很清楚里面的政策, 咨询下:相关手续可以补办,能退回部分特殊用血费用么?毕竟也是很可观的一笔救命钱!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10-10 |
回复时间: | 2017-10-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与医保中心联系: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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