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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异地社保
信件内容: 扬州人,来常工作,公司交纳保险,现本人要离职,那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交纳吗?还是只有常州本地人才可以
留言时间: 2017-10-13
回复时间: 2017-10-1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希望在常州个人征缴,江苏省内其他城市户口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个人档案、照片至居住地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2940元,自由职业者最低月养老缴费比例20%(588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0%+5元医疗救助费(299元/月),合计887元/月。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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