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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生育金结算
信件内容: 请问2014年10月1日生产的女职工是按照2014年10月1日前的政策结算生育津贴吗?
留言时间: 2017-10-23
回复时间: 2017-10-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按照您当时生产时的待遇给予,如由异议,建议联系常州市生育报销窗口: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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