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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医保(重大疾病)
信件内容: 你好! 我们父母都是癌症患者,我父亲患贲门癌将近七年,我母亲患胃癌也四年多。他们都是只有城镇居民医保,属于失地农民。我们是常州新北区春江镇。 我想咨询一下,在医保范围内或者其他政策范围内,像我家两位老人这种情况,是否有什么补助或者看病优惠(因为现在两位老人还一直在吃药,并每年定期去检查)。 另外最近老人听别人说,像他们癌症患者,政府现在有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款,我们做子女的也不太清楚,希望你们能给予回复,谢谢
留言时间: 2017-10-23
回复时间: 2017-10-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居民医疗保险没有慢性病补助,如果您需住院,可以了解下大病补助政策。 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在重点保障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扩大到对补充项目进行保障。 (一)基本项目的补偿    设置统一的起付标准、分段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参考,目前暂定为20000元。分段支付比例为: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之间,补偿50%;超过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补偿60%;超过100000元,补偿70%。以后,根据大病保险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和城乡居民收入变动情况逐步调整起付标准、分段支付比例。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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