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失业金和个人交社保问题 |
信件内容: | 1、现在失业金一个月能领多少,怎么办理 2、个人自己交社保是交多少的,需要哪些材料,需要本人亲自去办还是可以他人代办 |
留言时间: | 2017-10-23 |
回复时间: | 2017-10-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失业金审核手续: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3份 2.户口簿(可复印件包括首页) 3.身份证(可复印件)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次以上就业者需要) 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 8.《常州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复印件(3选1)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常州本地户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创业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每月20日之前)。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托管缴费,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2940元,自由职业者最低月养老缴费比例20%(588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0%+5元医疗救助费(299元/月),合计887元/月。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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