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非本地户口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信件内容: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非本地户口能领取失业金吗
留言时间: 2017-10-24
回复时间: 2017-10-2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上,领取失业金需要符合上述条件,与是否是常州是本级户籍没有关系,用人单位办理停保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单位至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失业金审核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