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工伤待遇 |
信件内容: |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了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
留言时间: | 2017-10-25 |
回复时间: | 2017-10-2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工伤认定书确认为工伤的情况下,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秉承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但工伤基金也会具体审核您所发生的医疗费,与肇事方赔偿金额作比对,补差额。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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