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生育险报销
信件内容: 妻子参加的居民医疗保险还没有满1年,她生育后,是否可以用我的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生育险?
留言时间: 2018-07-19
回复时间: 2018-07-24
回复内容: 已于2018年7月24日电话回复。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