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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劳动争议
信件内容: 我原是常州弹簧厂有限公司职工,1985年进厂,后来弹簧厂合资成立了子公司-常州市金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我被转入了金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在弹簧厂已经处于破产的边缘,工资多年没发,养老金也多年没交,厂里所有职工都进行了劳动仲裁,且仲裁书已经下达,据说马上要对弹簧厂进行破产清算了。而我是属于金花公司的,但由于弹簧厂的关系,金花公司也一直无法正常经营,所以我是停职停薪的,养老保险是我承担个人部分,金花公司承担公司部分,但公司部分交的到现在一直是金花法人自己出钱垫付的,由于常年垫交,实在负担太重,现接到金花法人通知,自今年7月份开始不再垫交,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维权?
留言时间: 2018-07-20
回复时间: 2018-07-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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