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工伤咨询 |
信件内容: | 下班路上骑车摔骨折,因为天下大雨,本人也以为摔伤不严重,也未想到要报警,但单位可以证明是下班路上摔伤的,请问这可否申请工伤,单位出具证明 |
留言时间: | 2018-08-01 |
回复时间: | 2018-08-0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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