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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自行缴纳社保与企业参保,退休年限和退休金待遇是不是一样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问下如果自已缴纳社保,到五十周岁是否可以办理退休(缴费年限已达15年且目前仍是自行缴费中,目前在民企上班),如果五十周岁时不可以办理退休,那要到什么年纪方可办理,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在企业参保,能否于五十周岁时办理退休,第三个问题是:自行缴费与企业参保如果在年限相同的情况下且均是按下限缴费,那退休金的待遇是不是相同,如不同哪 种领取的相对多些。谢谢
留言时间: 2018-08-08
回复时间: 2018-08-0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2.过渡性养老金:1995年底前推算储存额/120;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文件依据有:《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贯彻《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险[2007]25号。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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