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工资问题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名初中升高中学生,今年暑假我在一家饭店做兼职,但是做了七天因为某种原因我被气得不做了,一开始他们公司说不打算给我发工资的,我是向店长求其才要到了一半的工资,我想问他们这样做对吗? |
留言时间: | 2018-08-14 |
回复时间: | 2018-08-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您没有毕业前都不属于就业年龄范围内的人员,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建议需求法律援助:1234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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