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工资纠纷 |
信件内容: | 本人在今年5月4号从聚科人力资源进入恒立铸造有限公司《龙飞路29号》,于6月10号因为身体原因向上级请假不批,劳保用品在车间丢失。要扣我工资,产生纠纷。辞职后当时说扣几千元,几天后我到南夏墅劳务所求助,当时工作人员说要等到发工资后才能受理,而现在我由于工作原因没时间到当地劳务所处理,请问网上能处理吗,钱能要回来吗?《现已扣1475元》 |
留言时间: | 2018-08-19 |
回复时间: | 2018-08-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如您与单位发生纠纷,可以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武进区在各个镇劳动保障所);或者通过拨打12333听语音提示,拨“5号键”转投诉平台受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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