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保胎病假
信件内容: 请问试管移植后需要保胎三个月,因为有先兆流产现象,有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问可以休三个月病假吗?还是一定只能是事假。事假的话,单位和个人部分的社保公积金一定要由本人承担吗?现在是在劳动存续期间,不存在办理离职事项。
留言时间: 2018-08-22
回复时间: 2018-08-2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如需请病假则需要医院提供的建休单,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休假,病假期间单位与个人正常征缴社会保险;事假也需单位同意,事假期间没有工资待遇,事假第一个月单位与个人正常征缴社保,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可以暂停为其征缴社会保险。但考虑到今后生育保险报销问题,建议具体与单位协调处理,如您对单位的种种作为有异议的,建议您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区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