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省内异地,是否能享受探亲假 |
信件内容: | 你好,请问,我在常州上班,父母在南通启东,相距两百多公里,我是否享有探亲假? |
留言时间: | 2018-08-23 |
回复时间: | 2018-08-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目前还是按国务院国发〔1981〕36号《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公布),主要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待遇,探望假期为: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或者每两年给假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休寒暑假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间,如休假期不足探亲期的,可有单位安排补足。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