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社保转移 |
信件内容: | 我在常州武进交的社保,公司前几天刚帮我停了社保,社保已停交。然后今天我在网上进行社保转移,转移到江苏南通。但是,我在15年12月-16年1月,在常州市交过社保,然后我办理转移,转移可打印的是15年12月-16年1月的凭证。请问我想转移在常州武进交的社保,该如何办理。 |
留言时间: | 2018-08-23 |
回复时间: | 2018-08-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理的是常州市社保关系转出,武进区需要至武进区社保中心(武南路518号)办理。 参保人员流动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参保单位已办理暂停缴费且无欠费时(领取失业金人员需领完失业金后),参保人员凭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到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武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养老、医疗《凭证》,带至新参保地。参保人员也可通过进入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转出申请。待武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网上复核通过后,直接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养老、医疗《凭证》带至新参保地。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了统一的经办流程,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转移手续,不需要当事人参与经办。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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