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社保咨询 |
信件内容: | 您好! 18年3月初辞职,因公司原因,不愿意出具离职证明,且停缴了社保。请问: 1、我现在是自由职业,想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我现户籍在天宁区,早几年住新北区时办理过失业证。 2、停缴至今的社保我可以补缴吗?每个月费用多少? 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8-08-31 |
回复时间: | 2018-09-0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目前养老保险只有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由单位补缴(单位社保开户次月起可以补缴),个人无法补缴养老保险。您自单位离开后,建议每月20日之前,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档案材料至天宁区就业管理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托管缴费手续。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3125元,自由职业者最低月养老缴费比例20%(625元/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0%+5元医疗救助费(312.5元/月),合计937.5元/月。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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