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工伤 |
信件内容: | 请问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工资正常5000左右!还有工伤了单位还要求去上班!没安排休息怎么解决??有开建休证明!! |
留言时间: | 2018-09-02 |
回复时间: | 2018-09-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1.5万元。 您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停工留薪期则结束,您需要至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如还需休息,建议与单位协调处理。单位可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病假或事假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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