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带薪休假是公司福利还是劳动法强制规定 |
信件内容: | 带薪休假是属于公司福利吗?是公司想给几天就几天吗?本人所工作公司为外商独资。蓝领工人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10年才能享受10天带薪休假,而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参加工作累计满十年,,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要是投诉,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
留言时间: | 2018-09-08 |
回复时间: | 2018-09-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您和单位发生争议,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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