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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社保转移
信件内容: 你好,领导。我是常州工学院2012年退役士兵,退役后继续入学两年。因当时社保没有接收单位,一直未转出。现供职单位接收社保关系须原社保局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请问去何处开具?请说明下开具需要的资料及手续,谢谢。
留言时间: 2018-09-18
回复时间: 2018-09-1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参军时是常州市本级户口(不包括武进、金坛、溧阳)且于 2012年7月1日之后退出现役的军人。 所需材料:转移人身份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受理回执。由他人代理的除以上材料还需带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途径: 1.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一楼A区取号办理。 2.“不见面办理”:军人退役时由部队将其转移养老保险所需的相关材料邮寄给地方社保中心转移部门,转移部门接受到材料并确认基金到账后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并将部队邮寄过来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录入系统,完成转接工作。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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