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流产和节育环报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单位职工,生过两个孩子之后,意外怀孕,流产的是否可以报销费用及津贴?流产未住院。上节育环是否可以报销和津贴? |
留言时间: | 2018-09-20 |
回复时间: | 2018-09-2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如果是没有领取《二胎准生证》,以外怀孕做人工流产手续的,按照计划生育手续休假14天,那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本人凭《结婚证》、医保卡(省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后,由单位携带如下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计划生育相关费用:在本地实施手术: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 放置宫内节育器: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按实结算(异地:在定额范围内按实报销)。提供《结婚证》、本人《省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即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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