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异地生育险报销 |
信件内容: | 流产时不是在常州,所以没有用医保卡,是回原籍流产,所以是自费的,目前社保缴纳3个月,问能否先报销自费的医药费,等交满10个月后报销生育津贴。医药费报销是否全部报销 |
留言时间: | 2018-11-11 |
回复时间: | 2018-11-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如您目前是有单位缴纳社保的,生产时如您未缴费生育保险满10个月,只要您生产当月在正常参加生育保险金的状态下,可先行报销院医疗费用。等生育保险在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后,再由单位携带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生育流引产:本地医院生育的带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住院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外地医院生育的,还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流引产的证明。 如还有其他问题,建议联系生育保险科: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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