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医保漏缴1个月 |
信件内容: | 新的工作单位在为我购买社保医保时,由于事先没有与我确认好衔接时段,导致我10月份医保漏缴。现在实际情况是除10月份医保漏缴外,其余月份医保社保均已买完。 现在因为有单位购买,自己个人交不上漏缴的10月份医保,这样肯定会影响到以后医保连续缴费年限的计算。担心自己以后的权益受到影响,请问我该如何操作才保证自己的医保缴费记录是连续的呢? |
留言时间: | 2018-11-20 |
回复时间: | 2018-11-2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已于11月22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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