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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生育金
信件内容: 女职工于2018年10月生孩子,2019年2月份产假结束,生育津贴计算是根据2017年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还是201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留言时间: 2018-11-28
回复时间: 2018-11-2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乘以相对应的休假天数。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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