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缴纳保险 |
信件内容: | 一个亲戚到明年5月份就达到了退休年龄,现在在一家单位找了一份食堂烧饭的工作,本来她是自己交的社保,现在进了单位,单位应该要帮她交,然后帮她办理退休吧? |
留言时间: | 2018-12-03 |
回复时间: | 2018-12-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按月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企业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以上。 综上所述,劳动者进单位一个月内,单位需为其征缴社会保险,符合上述退休条件的,由单位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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