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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社保预缴
信件内容: 公司在常州设有办事处,常州人员社保是要预缴,是不是有这个情况。 11/28入职,12/10正常汇缴19年1月,补缴18年12月。请问这样操作对吗? 会不会企业多缴了社保。
留言时间: 2018-12-11
回复时间: 2018-12-1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常州企业是当月征缴,次月生效,假设您12月份办理参保手续,则是次年1月份生效,但是可以补缴12月份当月的。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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