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咨询我的社保缴纳基数和产假天数 |
信件内容: | 老师,您好!我是常州市社保,满足生育津贴报销条件。今年6月份在常州市中医院生产,剖腹产。我单位缴纳的社保基数很高,但是核算下来的生育津贴我感觉金额不对。我现在想核对一下我的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和社保基数。如果生育津贴产假天数和社保基数没问题,我就没问题了,12333电话一直打不进去,我可以找谁咨询呢。 |
留言时间: | 2018-12-17 |
回复时间: | 2018-12-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注意: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如有问题,可以联系常州市生育报销窗口:86614830.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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