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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公司扣除全部绩效的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公司制度规定每月迟到或早退达3次这,视作旷工处理,扣2天月度总额工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6次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同时公司的薪资组成中,绩效占有50%份额,这种规定是否违规? 2、公司默认所有加班均为义务加班,因加班造成迟到进行说明,被无理由驳回。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以出勤时间,主张加班工资 3、若员工存在迟到,但是当天工作超过8小时,且月度工作天数超出22天,公司依然以制度规定,扣除全部绩效,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留言时间: 2019-01-05
回复时间: 2019-01-0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月7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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