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公司扣除全部绩效的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公司制度规定每月迟到或早退达3次这,视作旷工处理,扣2天月度总额工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6次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同时公司的薪资组成中,绩效占有50%份额,这种规定是否违规? 2、公司默认所有加班均为义务加班,因加班造成迟到进行说明,被无理由驳回。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以出勤时间,主张加班工资 3、若员工存在迟到,但是当天工作超过8小时,且月度工作天数超出22天,公司依然以制度规定,扣除全部绩效,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
留言时间: | 2019-01-05 |
回复时间: | 2019-01-0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月7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