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异地就医门诊报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本人为常州市区医保 在南通异地就医 超过1500元起付线后 报销比例到底为70%还是50% 受医院等级的限制吗 |
留言时间: | 2019-01-21 |
回复时间: | 2019-01-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情况下,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与常州一致,起付标准统一为每年度1500元,最高限额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退职)人员45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以内,对超过起付标准但在最高限额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院前急救以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等首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7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医保基金补贴50%。 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可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如是普通门诊,则不能享受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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