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个人交费及退休年龄问题 |
信件内容: | 本人已在单位交了14年的社保,现在失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要去交社保费用吗?另外本人今年46周岁了,今后人个交费,退休年龄是50周岁还是55周岁? |
留言时间: | 2019-01-22 |
回复时间: | 2019-01-2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享受领取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正常应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您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托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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