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孕妇怀孕后在2018年9月1日之前建卡的,在医院产检能不能用社保
信件内容: 我今天去第三人民医院产检,妇产科医生说2018年9月1日之前建卡的人,不能使用医保,不能使用生育险,挂号检查要自费。我想问一下是这样吗? 备注:本人之前一直在常州妇幼检查,一直可以用社保卡,现怀孕9个月,由于某项检查指标不合格,妇幼推荐到第三人民医院重新检查。
留言时间: 2019-01-25
回复时间: 2019-01-29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1月29日电话回复,表示满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